各国律师养成手册V1.0 | 品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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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要过!!!
小黑想着小白那志在必得的样子,又打开了倒计时软件,上面显示着:“距司法考试还有130天”。他已经在脑海中构思好了一天的计划,顺带回忆了一遍他一直以来的梦想。他的梦想难道不是当上一名走路都带风的酷(ku)炫(bi)律师吗?!
“早起的鸟儿不一定有虫吃,可能被虫吃。然而晚起的鸟儿不仅连虫子也没得吃,甚至连被虫吃的机会都没有了,因为虫子都已经吃饱了。”他对着自己,喃喃自语。
要当律师,最重要的就是通过资格考试。在众多职业资格考试中,司法考试简直是“神一样的存在”,甚至被称为“天下第一考”。司法考试的前身是律师资格考试,但在2002年后,增加了检察官考试和法官考试两类系统内部职业资格考试,由此“改名换姓”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根据2015年12月20日《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司法考试”正式变身为“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之所以其被称为“神一般的存在”,是由于其通过率之低,考试范围之大,足以让普通考生望“法”兴叹。据统计,自2002年以来,除个别年份通过率达20%,大多数年份的通过率大约为10%,而且根据《意见》,通过率还将下降。
不过,当我们仍像小黑一样感叹着法律资格考试“长路漫漫”时,也让我们也来看看其他国家的情况吧!要当律师,通过法律资格考试就够了吗?
Jerry出生在英国的英格兰,他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律师。那么他需要经过以下四个阶段才能正式成为一名律师。
阶段一:扎扎实实学理论
Jerry聪明且努力,最终如愿以偿地考上了法学院,取得了法学学士学位。
如果Jerry在大学读的不是法学专业,那么还需要花一两年的时间先修转化课程作为补充。这些转化课程称为共同职业考试(Common Professional Examination,CPE)或法律研究生证书(Postgraduate Diploma in Law,PgDL)。
在这个阶段,Jerry必须系统学习掌握七门法律基础课程知识【这七门课程大致为:债法一(合同);债法二(侵权);刑法;衡平法和信托法;欧洲联盟法;财产法(土地法);公法(宪法和行政法)】,这将为他后面的律师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
阶段二:理论结合实践
Jerry从法学院毕业了,拿到学位证书了,但他还不能直接从事法律职业,还需经过进一步的职业训练和学徒训练。
在这里需要说明英国律师分为事务律师和出庭律师。事务律师(Solicitor)是按照普通法的传统对于不出庭的主要从事非诉讼业务的律师的称呼,也被称为律师。在诉讼中,其出庭时的发言权受到限制。出庭律师也即讼务律师(Barrister),只有讼务律师能在上诉法庭上替当事人进行辩护或诉讼。
如果Jerry想成为事务律师,就要学习法律实践课程(Legal Practice Course,LPC),主要内容是学习如何实际运用法律知识来满足企业或私人客户的要求。如果Jerry想走另一条路成为出庭律师,则要学习律师职业课程(Bar Vocational Course,BVC),主要内容是学习成为出庭律师所必需的诉讼业务技能和专项法律知识。这些课程由不同的大学或学院提供,学习时间全日制一年,业余两年。
阶段三:实习
终于完成了职业实践课程,Jerry可以进入到下一阶段了——实习。实习主要是在执业律师的指导下,在不同的法律领域获得实际经验。
如果Jerry希望成为事务律师,那么在完成实践课程后,他可以与律师事务所或其他经批准的组织(如地方政府、刑事公诉署)签订为期两年的训练合同(Training Contract),学习职业技能课程(Professional Skills Course,PSC)。
如果Jerry希望成为出庭律师,那么在完成律师职业课程后,Jerry就可以成为出庭律师了。但如果Jerry想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执业,则他还需要在出庭律师的指导下进行学徒(Pupillage)实践一年。
当Jerry完成了这些步骤,他就可以拿到律师执照啦。
阶段四:后资格的继续职业培训
Jerry已经取得了律师执照,但为了保持执业能力,跟上法律的发展变化,Jerry还需要参加继续职业培训。事务律师和出庭律师分开进行,各自有不同的要求,但都要求在一定的期限内参加一定时间的培训。只有完成事务律师协会和出庭律师公会的继续职业训练计划中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学习时数,Jerry才能得到执业许可证。
让我们总结一下英国律师的培养模式,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理论阶段
第二阶段:职业阶段
第三阶段:实习阶段
第四阶段:继续职业训练阶段
在英国,不存在司法考试,也不存在律师资格考试。但Jerry一路走来,其实是历经了层层淘汰选拔,最终才成为了一名律师。
Hi, I,m Jerry. I,m a Barrister ! (我的假发酷吗?)
Tom出生在美国新泽西州,他从小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工作体面且赚钱多的律师,然后走上人生巅峰。
Tom聪明且勤奋,虽然他的梦想是考入法学院,但美国大学的本科不设法学专业,于是Tom选择了与法学相近的社会学,四年后取得了学士学位。
Tom一步步向自己的梦想迈进。但要考入法学院学习,首先需要通过全美统一的法学院评估(Law School Assessment Text)。而录取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便是考试成绩。什么考试呢?托福?no,no,no,那是给外国人考的玩意儿。GRE?非也非也。
在美国,越是热门的专业,门槛越高。比如工商管理专业,需要考GMAT。而法学,需要考LSAT。LSAT满分180分,共有100道左右选择题,但要考上TOP14的法学院,Tom的LSAT成绩大致需要在168及以上甚至更高。
Tom天资聪颖,很快便攻克了LSAT,取得了高分,成功考取了顶尖法学院。经历了三年的磨砺,Tom顺利从法学院毕业,取得了法学博士学位(Juris Doctor),然后Tom就可以参加律师考试了。
关于律师考试,美国各州的规定不尽相同。比如,如果Tom在哥伦比亚特区上学,如果他还没有毕业、取得学位,但法学院院长已经确认了Tom具备了毕业和取得学位的必要条件,Tom也可以报名参加当地的律师考试。而如果Tom在纽约州,那么尽管Tom还没有取得学位,但如果他已经完成了所有的学位课程,也可参加律师考试。并且,Tom毕业的法学院还必须经过美国律师协会(American Bar Association,ABA)的认可。
美国的律师考试每年两次,七月份和二月份各一次,在各州进行。由于Tom在五月中旬毕业,所以他报名参加了七月份的考试。
笔试是律师资格考试的必须,在没有通过笔试前,Tom不能开业成为律师。他还需要参加多州律师考试(The Multistate Bar Examination)。考试限时6小时,包括200个多个选择题,内容涉及合同、侵权、宪法、刑法、证据以及财产法。
并且,Tom还须通过职业责任考试(The Multistate 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y Examination)。考试限时2小时,共55道多项选择题。
千辛万苦,Tom终于通过了所有考试。站在庄严的大审判厅里,Tom举起了右手,开始宣誓:“In accepting the honor and responsibility of life in the profession of law, I will strive, as best I can:……”
经过神圣的宣誓,Tom终于成为了一名律师。
德国律师养成手册:“飞跃”两次司考
由于德国大学不实行入学考试制度,所以Carl从普通高中毕业后,并且参加高中毕业考试后,可以根据成绩进入德国四十二所法学院系之一。学习法律的名额是根据法学院校的容量和法律院系教授、讲师的数量确定的。Carl获得进入大学的资格后,可以在学期中间变换大学。德国的法律大学生平均都有进入两所以上大学的经历。
经过三年半的学习,Carl就可以报名参加第一次司法考试了。每个州的考试内容各不相同,以基础知识考察为主,侧重于理论和知识方面考试范围以必修课为主,即民事法律、公法(主要是宪法与行政法)以及刑法。大学的重点学习领域有关的诉讼法,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以及刑事诉讼法以及欧洲法律范围内的法学方法、哲学、历史等也在考试范围之内。
考试集中两周进行,一般是8次笔试(每次5个小时)、8次口试。8次笔试包括三次民法、两次刑法、两次公法、一次选修课;选修课学习时可以选两门,考试时任选一门。笔试一般是闭卷考试,考试方式基本上是分析具体案例,回答问题。考试机构根据真实的案例和考试内容需要编写设计试题,同时提供一份背景材料。试题没有统一的标准答案,由考官决定考生的成绩。考试时有些科目许可考生带法典。也有些州规定可用写论文的方式代替笔试。口试一般是4个小时,由4-5个考官同时口试4个考生,考试科目为民法、刑法、公法、诉讼法、选修课,各一个小时。口试采用讨论的形式,参加口试时可以带法典和司法解释。考官根据笔试的成绩确定提问题的难易。
如果Carl没能通过第一次司法考试,那么他还有一次补考的机会。如果补考不能通过,很遗憾,Carl不能再次参加考试,这也意味着Carl将终生失去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法律有风险,入行需谨慎!)。
Carl天资聪颖,再加上勤奋刻苦,通过了第一次司法考试,他即将面临的是为期两年的司法研修,然后才能参加第二次司法考试。Carl的实习培训由各州司法部委托州高等法院负责,具体工作由法院培训部门负责,实习培训的是从事整个法律职业所需要的能力。
在Carl完成将近二年的实习任务后,他就可以申请参加第二次司法考试了。第二次司法考试是对整个法律知识的检验。不同于第一次考试理论性强,第二次是司法实践或实务性强,考试试题都是案例形式。考试的形式同样为笔试和口试两种,都是闭卷考试。笔试包括:两次民法(判决程序方面)、两次刑法、两次行政法、两次普通民事法院或律师范畴。每次考五个小时。八次笔试中至少四次及格才被认为笔试合格,才有资格进入口试。口试分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对案件卷宗材料的陈述,一部分为讨论问题。口试时可参考法典和法律解释。口试的首席考官结合考生培训期间的情况确定口试的成绩,如本次口试情况不太理想,但培训成绩很好,可酌情提高口试成绩。
Carl第二次司法考试也通过了,成为了候补文官,但并不意味着Carl必然成为司法官,他可以申请从事其他法律职业,如律师、检察官、公证人和企业的法律工作人员。在德国,这些职业可以互换。由于法官、检察官职位有限,所以考试合格人员大部分成为其他法律职业人员,其中有很大一批人成为律师。所以,经历了数次考试洗(cui)礼(can)的Carl最终还是选择成为了一名律师。
参考文献:
廖益新、舒细:《英国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对我国的启示》,载《现代法学》2004年第10期,第174-175页。
王丽萍:《美国的律师考试制度及其对我国司法考试的启示》,载《法律科学》2001年第5期,第28-29页。
种若静:《试论德国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协调统一》,载《中国司法》2007年第10期,第102-1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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